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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国际商会大厦B座2201与2210物业
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001

项目名称

国际商会大厦B座2201与2210物业招租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12月21日 24时

挂牌期满日期

2024年12月30日00时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天威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1号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空置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商会大厦B座2201、2210

装修情况

简装

面积

200.64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办公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三年

免租期

2月(首年前2个月)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20元/月/㎡(含税)

租金的递增

第二年3%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25日之前缴纳下月租金

是否允许承租方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与商用

履约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最终以双方签署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等所有条款,《房屋租赁合同》可在附件中查看;
2.确保物业使用期间的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作为仓储使用;
3.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进行二次装修的,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营业执照、二次消防、二次装修、经营等证明和批文(如需);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5.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或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现场竞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个周期。

报名须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2.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承租方或承租方的控股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他经济纠纷;承租物业仅作为办公与商用使用;
3.配合出租方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工商信息查询单(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网查询,打印全部信息);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见附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诺书(详见附件
7.招租信息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并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3.承诺书(详见附件)
4.招租信息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24时

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topway-ad.com

交易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10000元

收款信息

户名:深圳市天威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
银行账号: 0172 1001 3168 6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24时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陈小姐/0755-83027988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天威花园3栋3F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公开招租物业有独立产权证,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知悉拟报名物业的使用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朝向等实际情况,且无异议;
2.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
3.该物业不允许转租;
4.本项目物业管理费为10元/㎡/月,由管理处收取。
5.本项目水电费、基础设施服务费等费用,相关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按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或供水、供电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6.每月2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下月租金;
7.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首个租赁年度2个月的月总租金额收取。